最新公告
暫無公告
政策法規
政策法規
首頁>政策法規>政策法規關于將10所市直民辦學校移交鹽湖區管理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23-07-24
來源:
瀏覽次數:197
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關于將10所市直民辦學校移交鹽湖區管理的通知
鹽湖區人民政府:
為全面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》,落實義務教育“以縣為主”管理體制要求,經2022年1月18日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,決定將運城市新教育實驗學校、運城南風學校、運城市東康一中、運城市運康中學、運城格致中學、運城市新康學校、運城市理想學校、運城市東康中學、運城市新東康中學、運城藍海學校等10所學校移交鹽湖區人民政府管理。
請你們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及其《實施條例》規定,結合國家、省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相關要求,扛起義務教育“以縣為主”管理的主體責任,統籌做好中心城區中小學校布局規劃和建設,強化義務教育公益屬性,將鹽湖區中心城區打造成區域性教育中心,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幸福感。
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2年1月20日
>> 上一篇:運城市國有土地房屋征收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
>> 下一篇:關于開展2023年度山西省科普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