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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>政策法規>政策法規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需遞交哪些資料
發布時間:2023-10-25
來源:運城晚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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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2日,手機尾號為1522的市民致電晚報熱線2233366詢問,去年他在市區購買了一套單元樓,當時在銀行辦理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,后來他的住房公積金手續理順了,如今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,想了解能否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?若能辦理,需要遞交哪些資料?
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答復,自今年9月30日以前在我市購房,且辦理本地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,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,可申請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辦理“商轉公”業務所需資料包括: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;戶口簿或結婚證;填寫完整的《運城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審批表》;收入證明;個人信用報告;消費行為證明材料,包括提供借款人與銀行簽訂的《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協議書》或商業銀行出具的“同意歸還按揭貸款”證明(內附銀行的監管賬戶)、購房合同、借款合同、個人綜合貸款還款計劃查詢列表。
申請者攜帶相關資料到市政務大廳公積金窗口辦理“商轉公”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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